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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苑青廉社开展2026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7-20 09:20:34 阅读量:

  

2026年7月14日至7月17日,由“建苑青廉社”大学生组建的“溯源苏区法治根脉 赓续红色法治薪火”社会实践队,赴抚州市乐安县开展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来自小蓝和经开校区的20余名实践队员走进乡村社区,走到田间地头。在实景课堂中,探寻苏区法治内核;在社区宣讲中,打造趣味普法阵地;在乡村振兴中,筑牢基层治理根基。

实践队在红一方面军“大湖坪整编”的发生地,湖坪乡参观了乐安县红军标语博物馆。指导老师舒志慧结合馆内讲解,开展了中国法制史宣传,引导学生挖掘标语背后的法理,串联起中央苏区法制建设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内在联系。队员们分组开展了“一条标语、一部苏区法、一段法治史”现场解读,动手复刻红色普法标语,模拟苏区街头普法宣讲等活动。

实践队在下大街社区开设了暑期儿童专属法治课堂,通过反诈防诈宣讲、红色故事会、防溺水知识教学等形式,把法律法规的条文转化为孩子听得懂的趣味知识。队员们利用专业所学,开展了古建模型搭建小课堂,指导孩子们分工拼装构件,锻炼动手能力与空间思维,领略传统营造技艺,厚植文化自信。实践队还邀请社区民警开展防溺水、禁毒、反诈安全教育。

实践队在湖溪乡梅溪村就如何紧扣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开展精准化、常态化法治宣传;如何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源头预防、多元化解、高效处置”的矛盾纠纷治理体系与当地干部进行了座谈交流。在梅溪村“一老一小”幸福之家,队员们向留守儿童宣传了防溺水“六不准”,送去了体育和学习文具用品,并借助漫画读本、生活化小故事开展“微普法”,在孩子们心中种下守法用法、自我保护的种子。

活动期间,学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郭航看望慰问了实践队师生,与乐安县有关部门就进一步深化校地合作进行了交流,并在下大街社区进行了红色文化宣讲。乐安县城市社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邓宇军,湖溪乡党委书记李青,县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雄辉,鳌溪镇派出所副所长丁扬和学校纪委办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参加了有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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